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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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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代大家族为什么盛行修书院?

    时间:2018-12-04 09:50:47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网轶

     

    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观是以伦理为本位的,它的核心是人伦关系,其出发点则是家庭。“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五伦”就是从家庭关系外推于国家、社会的,家庭作为一个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单位受到极大的重视。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是最要紧的,家不齐,何以治国,何以平天下?这在当时是一个公认不移的准则。如何才能齐家?办法很多,其中培养后代,对其实施文化教育,提高其整体素质,使其获得安身立命的本领是最重要的,因此,家学就在传统社会中受到相当的重视。唐宋以降,属于家学性质的书院遂成为众多中国士人所追求的一种造福后人的文化事业而得以显扬起来。虽然家庭与家族、家族与宗族、氏族,在理论上存在着区别,各有不同的界说,但对于我们先民来说,却是基本混而为一的,它们都是指同一父系的血缘亲情组织。因此,我们所讲的家族书院就是这种血亲组织所创建、所共享的书院。家族书院研究,除了笔者数年前一篇短文之外,几乎还是空白。这里所作的探讨仍然是初步的,还祈专家批评指正,更祈同道引向深入。

    家族书院的兴起与演变

    家族书院满足一家一族的文化教育需要而产生,在唐代这一书院发展的初始阶段就己出现,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唐代最早的家族书院要算洪州高安县(今属江西)北60里的洪城幸氏桂岩书院了。它由退休的国子祭酒幸南容创建于元和九年(814),直到成通九年(868)幸氏举家迁居郡城,其间55年,皆为幸氏储书授徒,培养子弟之所。而最有名的则是江州义门陈氏东佳书堂(今属江西德安)。大顺元年(890)陈崇制订的《江州陈氏家法》,有两条涉及书堂的管理,其称:

    一、书堂一所于东佳庄,弟侄子姓有赋聪明者,令修学,稍有学成者应举业。除现置书籍外,须令添置。于书生中立一人掌书籍,出入令照管,不得遗失。

    一、立书屋一所于住宅之西,训教童蒙。每年正月择吉日起馆,至冬月解散。童子年七岁令入学,至十五岁出学。有能者令入东佳。逐年于书堂内次第抽二人归训,一为先生,一为副。其纸笔墨砚并出于宅库,管事收买应付。

    义门陈氏匾

    由此可见,义门陈氏作为一个受到朝廷表彰的大家族,其教育组织比较完善,由“书屋”、“书堂”构成为一个高低有别而又相互联系的体系,并“立法”进行制度化管理,这表明其发展已趋成熟阶段。按,东佳书堂,即史志所记义门书院,它作为早期家族书院的典型,形制完备,“为书楼堂庑数十间,聚书数千卷,田二十顷,以为励学之资”,而且自唐至五代、北宋,一直兴办不断,成为影响江南的名书院。惟其从“子弟之秀者,弱冠以上皆就学焉”,到“四方游学者,自是宦成名立者盖有之”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义门书院己不仅仅是陈氏一族之私有,而开始服务于社会公众,成为“四方游学者”的殿堂了。由小家族而大社会,这或许也就是家族书院发展到极至之后的最好归宿。

    宋代尤其是南宋时期,家族书院得到了比较大的发展。以郴州兴宁县(今湖南资兴)程水乡为例,一乡之中就创造了4所书院。按程水各姓,以曹氏最旺,所谓“乡举里选,代不乏人”,袁氏、焦氏次之。曹氏先创建酉灵泉、观澜二书院,“以训族党之少俊”,这是维持家族长久兴旺的明智之举。袁氏、焦氏相与争锋,先后创建辰冈书院、文峰书院,于是书声回绕,到处散发着芸香之气。元人左元龙在为重修观澜书院作记时,将曹氏建院之举提到了文化建设的高度,其称宋三百余年诗书渗漉,上自王宫国都,以及乡党闾巷,莫不有学,皆所以明教化,正人心,扶纲常之道于千万世而不坠,岂非诸儒之功与?此兴宁曹氏书堂所由创也。及至清代,乡中后人更将先辈此举与张栻和朱熹以岳麓书院为中心振兴湖湘学术之事联系到一起,将其归入“闻风而起者遂遍湖南”之列。这虽然是后来者文化自觉的表现,但时过数百年仍作此想,可见宋代曹、袁、焦三姓四书院之建对于程水乡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是深远难忘的。惜乎四书院之建,“止一姓一族,教泽所及未广”,虽有当年“擢高科登显士者固赫照人”的辉煌,但仍不免“风消雨蠹”,停办百年之虞,终于缘生出清咸丰同治年间,各族共建郴侯书院,以“为通乡义学”之议,是为后话,此不赘述。

    宋代家族书院的创建,例多为一家一族培养高素质的后代,以维持其既有兴盛,或改变族势不振的局面,所以宋末著名学者王应麟在《广平书院记》中所描述的情形就成了其一般的表征,其称:

    帅子若孙,暨宗族之秀,朝益暮习,春秋舍菜先圣,岁时朔望谒祠,齿拜讲说,冠履翼如,弦诵蔼如。……我有乔木,殖德培之;我有嘉苗,种学懋之。侁侁胄子,在斯塾也,于墙于美,如见先哲。昏定晨省,入孝出恭无非教;受业讲贯,习复计过无非学。……子子孙孙,弗替引之,后之人其懋哉!

    至于其时家族书院的规模形制,因为各个家族的经济状况、理念追求等各不相同,形成大小不等的区别。如严州(今属浙江)吴氏之札溪书院:

    考卜奇胜,肇造书宇,讲堂其中,扁以“达善”,前有涌泉,疏池涤研。两庑旁翼,为东西斋,斋上为阁,左曰“明经”,经史子集之书藏焉;右曰“见贤”,古先贤哲之像列焉。门之外,垒土为坛,环植以杏,结亭曰“风雩”。仲伯子姓,肃肃雍雍,蚤夕其间,以修以游。旁有老桐,莫知其年,一日震雷,不烦斧斤,乃以其材像洙泗圣人而事之,用瞻仪刑,以肃朝夕。

    规模虽然不大,但其讲学、藏书、祭祀、游息之功毕具。又如建昌(今属江西)北溪崔氏盱山书院。因为崔氏是“蕃衍炽昌”的大族,且书院之建“乃集其宗族之亲而议之,协众力,鸠众财”而成,所以规制宏敞而完备,诚如包恢所记:

    即其祖居之傍创为书院,规模甚巨,会讲有堂,肄业有舍,休宿有室,廊庑之宽,门庭之严,庖湢之备,尝得朱文公先生所书“盱山书院”四大字,因以为名而揭之。萃诸子侄就学其中。希易既自以身教之,次有堂长、学长、斋长诸职,又相与励翼之。藏修于斯,丽泽于斯,试功课效于斯,规矩森然,率履不越,盖前乎此之所未有也。自是而往,明经取青紫特其余事,衮衮而来,今方权舆耳。

    从引文中可以看出,崔氏盱山不仅“规模甚巨”,而且组织严密有序,由山长、堂长、学长、斋长构成一套完整的教学体系,无论从哪方面讲,它都可以与官府主持的州县大书院相提并论。此则家族书院凭借其“集宗族之亲”,“协众力”,“鸠众财”,雄视天下的气概!

    应该说,家族书院自唐代出现以来,经宋代三百余年历练、发展,己经基本定型,且以服务并满足于各地各类家族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文化需要而得到社会的承认。元明以降数百年,其家族书院之演变发展,例多沿袭两宋而应时代之求而己,并无特别创新之处,兹不再赘述。但有一点要指出的是,家族书院的发展皆在太平盛世,国家新定或王朝末年,民生不定,衣食难保之时,例多家族书院废弃之曰。

    家族书院的类型

    总合唐宋以至明清时期的家族书院,我们可以将其区分为一个家庭创造,供其一家使用、一个家庭创建,供其整个家族使用、合族创建,合族使用等三种基本类型。兹将其情况分述如下:

    第一种类型的家族书院很多,如鄞县(今属浙江)桃源书院,在县城西三十里,宋代创建,史志称其为“王说家塾”。宋人周奕在江西安福一个风景秀丽的溪流边创建了一所书院,取名“秀溪”,请杨万里作记,其称:“周奕彦博居其上,筑馆临之,命之曰秀溪书院,讲经有堂,诸生有舍,丛书于阁,招良傅以训其四子曰伯纪、承勋、伯仍、大同,艮斋先生闻而嘉之,为大书四字以署其堂焉。”宋人倪玠在其家乡江西安仁长城乡建锦江书院讲学,到元代元贞二年(1296),其子倪镗请王构作记时即自称“书院本家塾,承先世素志,非敢有所觊觎,误蒙二圣知奖”云云,虽不无炫耀之意,但锦江为倪家所有则未夸张。元人刘倬在《山堂书院记》中开章明义,称,“山堂书院者,南安王氏教子孙之所也。……家之士甲南安,沛然垂裕,何所不足,而方孜孜焉以藏书择师教子孙为急务,此盖古人心胸,吾党家法,而流俗所必无者也。”其词意在褒扬称道,但元代有力而好事之家致力于书院建设的形象亦得以跃然纸上。又有江西泰和县东南桃源溪之南薰书院,宋人萧行叔创建,到明代其裔孙萧安恒重修,请梁潜作记,即称“今南薰之建,萧氏特以教其一家子弟耳,而有古人党塾之遗意”明清之世,这种类型的书院各地都有,兹不赘举。

    第二种类型的家族书院是第一种类型的推广,教育之泽由一家而推及一族。嘉定《镇江志》卷十载:“金坛县申义书院在希墟前,太府寺丞张镐,参政文简公纲之孙,以其居去庠序远,因建书院,招名师,合族之子弟教之,且拨田为经久计,邑人刘宰为取《孟子》申之以孝悌之义名之。”这是一所典型的由一家创建而润泽全族子弟的家族书院。这类书院历朝历代全国各地都有,兹略举数例,以窥全豹。浙江太平县方岩书院,是谢世衍兄弟“建以教其乡族子弟”的处所。又如桐原(一作源)书院在江西贵溪县南十里,本为“唐观察使高宽仁故居,至宋,其七世孙可仰建书院于此,以教乡族子弟,置赡田。元时,九世孙惠甫又割田以资书院费,元末毁。明宣德间,十四世孙吉昌重建。成化间余干胡居仁讲学其中,门人徐宏嗣主教事,一时称盛。万历三十一年,知县吴继京重修,申请裔孙绍宪奉祠”。绵延数百年之久,高氏子孙皆在其中读书,可仰之遗泽可谓长矣。历经宋元明三朝至明代后期,虽然官府参与院政建设,但高氏裔孙仍主奉祠之职,书院的家庭性质依然强烈。刘岳申在《白沙书院记》中记述了元人张文先为族人创办书院的情况:“吉水文昌张文先创白沙书院,教其族里俊秀子弟”,“其用意公平久远而不近利要名”,并盛赞此举“有近古者一,有古人所无者一,有异于近世者二”。所谓近古者在于“文先延名师,与族里讲求圣贤之学,将以为天下国家育材”。古人所无者为“古者田皆井授,故党庠遂序,不闻有田,今文先捐良田入书院内,岁入税赋于官,使师生廪膳可终岁”。异于近世者则在于“近世书院间有田,而捐田者先有长书院之意,既得一檄,则次第而进,爵禄可指而立俟,文先既不为其身谋,而谋及其族里与其子子孙孙甚远,此其所以异于近世者;又将以开来哲而继先志,则此田与书院相为无穷,必不见夺于世家,坏于有司,此又其异于近世者”。

    第三种类型的家族书院,是家庭成员共同创建共同享用的书院。如宋代浮梁县新田的新田书院,是绍兴年间由侍郎李椿年创建的,到嘉定年间李大有“率乡人新之,延李德俊教族子弟”。严格地讲,新田只有到了嘉定年间李大有“率乡人新之”以后,才属于这类书院。又如建宁浦城县为宋代名儒真德秀的故乡,其孙渊子在元代联合族人捐私田建书院,虞集《西山书院记》中载有其事:“建宁路浦城县,真文忠公故居在焉。其孙渊子言其族人,用建安祠朱文公之比,筑室祠公,相率举私田,给凡学于其宫者,而请官为之立师。江浙行中书省上其事,朝廷伟之,名曰西山书院,列为学官,实延祐四年四月也”。设学官是元代故事,不足以改变西山书院之家学性质。

    这类书院多为大姓旺族所建,它们原则上属于宗族事业的一个部分,翻幵明人张浚等人编纂的《张氏统宗世谱·张氏古今迁居地理图》,我们就可以看游汀竹兰二先生书院、处州桂山书院、汉州紫岩书院、南雄府九龄公书堂、惠州府留公书院等赫然标注其上,且与张氏宗祠并然而立。在地方志中,这类书院的记载也很多,如咸丰《顺德县志》卷五《学校志序》载:“其有大宗名族,自设家塾,亦称书院者,如采册所载龙涌陈氏之北池书院,浔氏之东梁义学,甘村甘氏之渤海书院,霞石何氏之霞石义学,秀浦之萃涣书塾,菱溪之德星书屋,名目不一,皆集备公费,立有课程,但究属一家之私,附存其目,以示奖劝可矣”。其将“一家之私”的书院打入另册而附存其目的作法,实为笔者所不敢苟同,但有意识地将“集备公费”的家族书院区别出来,说明方志作者己经认同了这类书院的存在。

    这类书院还有一种变通形式,那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姓氏的族众公建,非参建族众不得享用的书院。如明代宣化怀来、马营两地的二贤书院就属于此类。据嘉靖《宣府镇志》记载,上谷除学校之外,“怀来与马营又俱有二贤书院,盖范文正、欧阳文忠之后裔居其地,相与建之,以祀其祖,以启其学云”。

    除了上述三种基本类型之外,还有一种为儒家圣贤先哲、历史名人后裔创建的家族书院。其创建分自建和地方官府创办两种情形。自建者意在光耀先祖,培养后人,如元至正五年(1345)聚居苏州的范仲淹裔孙,将宋咸淳年间创建的仲淹祠堂改作文正书院,仍供祀仲淹,集族中子弟肄业其中。自后,历明到清数百年,文正书院一直办学不断,而且一直不设山长,仅“慎选族人之贤者充主奉”,主持院政,成为范氏宗族奉袓育才的神圣之地。官建者则在扶持儒先,维系斯文,如青浦(今属上海)的孔夫子后裔,到清代出现衰落,“子姓多力农,无弦诵声”,有失圣人体面,有辱斯文。咸丰二年(1852),知县余龙子慨然捐建庭闻书院,“集费延师,专为孔氏家塾。二十年来,有游于庠者,有贡于廷者,彬彬乎渐有成焉”。几经努力,终有振起之势。

    这类书院为数虽不是很多,但分布则较广,凡圣人、圣贤、先儒哲嗣所在之处,皆有可能找到踪影,影响亦较大,不可忽视。其特点,大而言之有两条,一是它的家族性,无论自建官建,“固不得以为一邑之公所”,二是教学与祭祀并重,甚至祭祀还是第一位的,“是则名为书院,实仿庙制,岂家塾党庠所能牵混”。有关情形我们从清人琦善道光元年(1821)所作的《兴复宗圣书院记》中可以得知概要,其称:

    国家崇儒重学,祀典昭垂,四配诸贤既以时释奠释菜于圣庙中,而又于其所生之地建立专祠,并设有书院,置博士与奉祀生世守之,其礼至详且尽。嘉祥城南四十里旧有宗圣书院,在南武山专庙之左。前明万历时,博士承业以距城稍远,往来官吏瞻拜维艰,请于邑令,移至城中。其以“书院”名者,谓南武昔为宗圣传道讲学之处,而冠以“宗圣”,正以重奉祀先贤,如至圣尼山、圣泽两书院,及述圣中庸书院,皆于祠庙外俾孔氏后人司其事,则固不得以为一邑之公所也明甚。旧制堂祀宗圣,左右配以述圣、亚圣,东西两庑祀阳膚等十门人。于乾隆三十九年援尼山书院例,并祀宗圣父母、宗圣夫人、宗圣二世、三世子孙于后楼,是则名为书院,实仿庙制,家塾党庠所能牵混,且神像巍然,尤宜粪除洒扫,以昭肃静,而可使生徒杂处其间哉!

    家族书院的基本特点

    家族书院相对于学者个人读书、治学的书斋、书院而言,它有服务于整个家庭、家族的“公众性”与“开放性”,但这种“公众”与“开放”,也就仅止于由血缘维系的一族一姓而己,相对于以地缘维系的村社书院而言,又显得十分有限,而只得以“一姓之私”以名之了。考察这些有着相对“公”、“私”二重性的家族书院,它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最基本的特点。

    首先是它的血缘家族性。家族书院的创办经费都由家族提供,其主持院务者为家族成员或受聘于家族成员,其服务的对象则为家族成员的后一代,所谓若子若孙,非我族姓不得入内”是其一般性的原则,形成排他性。虽然也不排除出于各种原因而接收他姓子弟或游学之士入院读书的可能性,但这不是通例,影响、改变不了其书院属于血缘家族的特质。

    第二,家族书院以教学授受为主要任务。每个家族开办书院的目的都很明确专一,那就是为培养下一代,使其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良好的道德素养,从而提高家族的总体素质水平,为其繁衍发展提供更为强盛的生命力。这种目的决定了其坚持以教学授受为主的特性。在科举时代,其教学成果大多以族人子弟取得功名来反映,并以此夸耀于世。如四川嘉定城北龙泓山的东坡书院,为明正统十三年(1448),州人“博雅君子”刘洪禹创建,祀苏轼,“复募僧居之,以给洒扫奠献之役。令其子肃敬之、子节介之读书其间”。成化二年(1466)、十九年,肃、节二人先后考中进士,并成为高官,十分荣耀。到正德年间,刘节重建书院,邑人刘春作《东坡书院记》,仍津津乐道,其称:“成化丙戌,敬之举进士,累官御史,今为方伯,风裁凛凛。癸卯,介之亦举进士于乡,今为夷陵太守,政化大行。”并将刘家二子读书成名之功,归于其父创建书院表彰先哲之举。

    第三,家族书院的祭祀除了舍菜先圣、奉祀先贤,即一般书院的祭祀功能之外,它还多一个供奉先袓的任务,如前述苏州文正书院之奉祀范仲淹。在元代甚至有一些书院就是为祭祀自己的先祖而创建的。如浙江仙居桐江书院、慈溪杜洲书院,江西丰城贞文书院,湖南长沙东冈书院,所设皆由于祭其先祖、祖或其父。值得指出的是,家族书院的祭祀先祖更多的是为了提高后人的荣誉感和见贤思齐的上进心,从而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与教学授受相比,它处于辅助协从的地位。

    第四,家族书院的教学程度不高,属于普及性教育。家族书院就学的学生为族中“子弟”,年龄都不大,多属蒙童之列,这就决定了这类书院不可能有太高的教学水准,一般来讲属启蒙教育或略高于蒙学的阶段,能进行较高层次教学或研究的只是少数的例外。

    第五,家族书院具有延续性,能比较长时间地坚持办学。一个家族对文化教育的要求不源自于朝廷之命、官府之请,是一种求生存求发展的本能之需,因而能够持之以恒,只要不出现大的变故,例多可以坚持几代甚至十数代,有如前述贵溪桐源书院,由唐宋而及元明,绵延数百年之久。又如江西安福县城东南三十里的石冈书院,“宋邑人萧仪凤建,宋末兵毁,仪凤从孙徙梅溪复建。元季又毁,梅溪孙三溪再复之”。再如永丰县湖头书院,“宋邑人金汝砺建。明永乐五年,金氏裔孙从缄修”,到清代乾隆年间,“裔孙协泰重修”。皆表现一种顽强的生命力。子孙后代对先祖的崇敬,对先辈兴学重教传统的尊重,以教育而提高自己素质以便获得更大发展的实际需要等等,皆可视作家族书院持续办学的内在原因。

     

    责任编辑: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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