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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极序、结构及运动方式(文/王圣贤)

    时间:2022-10-31 10:04:21  来源:  作者:王圣贤

    《系辞传》中“数”共出现了十一次。

    1.“极数知来之谓占”。“极数”有二层含义:第一、指大衍之数,虚一不用,50-1=49。第二、穷尽其数。用“数(三声)数(四声)””之法明察觉未来将发生的变与不变的状态就是占卜。

    2.“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捋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捋而后褂。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其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这一段“数”共出现7次。描述了天地之数和是揲“数”之法。这是“极数知来之谓占”具体方法。前五个数描述天地之数,根据天地之数确立第六个大衍之数和实用揲数,第七个数为万物之数。乾坤总策数高达11520(乾总策9×4×192=6912,坤总策6×4×192=4608),在古代绝对的是“大数据”。虽有揲“数”之法,但很少有人研究揲“数”之法背后的原理规律。“大衍之数”和“虚一不用”,为何要“减”去“一”?为何要分二、挂一、揲四、归奇?这样“数”(三声)法为什么?“象数派”观点认为,这些数呈现了天象、日辰、四时、节气等具体事物的“现象规律”。“义理派”观点则认为这是杂凑附会。天象、日辰、四时、节气具是“可视”的“现象规律”,如想附会找一个“神”就全部解决了,为何要揲“数”十八次呢?“可视”的“现象规律”必须找到“可思”的原理规律”——“数”(二义皆含)才能全部解释,无需附会,除此之外,必须附会才能文理“自洽。”对于这一段话,两派有着不同注释。郑玄注: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四十九也。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耦,地无匹,未得相成也。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于地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五成土于中,与地五并。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五行并气,气并而减五,惟有五十,以五十之数,不可以为七八九六卜筮占之,占一用之,故更减其一,故四十有九也。[ 《礼记·月令》正义]

    郑玄年轻时就精通《九章算术》《三统历》,善于观天象,占风候。因此,他对“数”的注解应该可信。但将“数”直接与具象之物对等,只能描述“可视”的“现象规律”,如此,只需“象”即可,何必要用“数”呢?这说明他并没有涉及到“数”指向“可思”的“原理规律”。这是“象数”派共性特点。比如虞翻的“月体纳甲”和“卦气”说,将卦象和卦中的爻变和月亮的圆缺变化一一对应起来。如不清楚“原理规律”,则自然现象和卦象的一致意义不大。“象数”派多数痴迷于卦象与“现象规律”的锲合度或占卜的准确性,而缺少深入研究“数”的“比率”和“原理规律”,更缺少将“原理规律”运用到行为上。这正是孔子的担忧:“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赞而不达于数,則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則其为之史。史巫之筮,向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 《帛书周易•要》](之八)

    责任编辑:孙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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