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札华梁·八阶
一咏物阶。二赠物阶。三述志阶。四写心阶。五返酬阶。六赞毁阶。七援寡阶。八和诗阶。
第一,咏物阶。诗曰:「双眉学新绿,二脸例轻红。言模出浪鸟,字写入花虫。」又曰:「洒尘成细迹,点水作圆文。白银花里散,明珠叶上分。」
第二,赠物阶。诗曰:「心贞如玉性,志洁若金为。托赠同心叶,因附合欢枝。」又曰:「合瞑刺缝罢,守啼方达曙。带长垂两巾,代人交手处。」
第三,述志阶。诗曰:「有鸟异孤鸾,无群飞独漾。鹤戏逐轻风,起向三台上。」又曰:「丈夫怀慷慨,胆上涌波奔。只将三尺剑,决构一朱门。」
第四,写心阶。诗曰:「命礼遣舟车,伫望谈言志。若值信来符,共子同琴瑟。」又曰:「插花花未歇,薰衣衣已香。望望遥心断,凄凄愁切肠。」
第五,返酬阶。诗曰:「盛夏盛炎光,盛天盛气烈。」又曰:「清阶清溜泻,凉户凉风入。」
第六,赞毁阶。诗曰:「施朱桃恶采,点黛柳惭色。」又曰:「皓雪已藏晖,凝霜方叠影。」
第七,援寡阶。诗曰:「女萝本细草,抽茎信不功。凭高出岭上,假树入云中。」又曰:「愁临玉台镜,泪垂金缕裙。」
第八,和诗阶。「花桃微散红,萌兰稍开紫。客子情已多,春望复如此。」又曰:「风光摇陇麦,日华映林蕊。春情重以伤,归念何由弭。」
笔札华梁·属对
第一,的名对。(又名正名对,又名正对,又名切对)。
天地、日月、好恶、去来、轻重、浮沈、长短、进退、方圆、大小、明暗、老少、凶狞、俯仰、壮弱、往还,清浊、南北、东西,如此之类,名正对。诗曰:「东圃青梅发,西园绿草开。砌下花徐去,阶前絮缓来。」又曰:「送酒东南去,迎琴西北来。」
第二,隔句对
隔句对者,第一句与第三句对,第二句与第四句对。如此之类,名为隔句对。诗曰:「昨夜越溪难,含悲赴上兰。今朝逾岭易,抱笑人长安。」又曰:「相思复相忆,夜夜泪沾衣。空悲亦空叹,朝朝君未归。」
第三,双拟对。
双拟对者,一句之中所论,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拟第二字,下句亦然。如此之类,名为双拟对。诗曰:「夏暑夏不衰,秋阴秋未归。炎至炎难却,
凉消凉易追。」又曰:「议月眉欺月,论花颊胜花。」春树春花;秋池秋日;琴命清琴;酒追佳酒,思君念君;千处万处。如此之类,名双拟对。
第四,联绵对。
联绵对者,不相绝也。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即名为联绵对。但上句如此,下句亦然。诗曰:「看山山已峻,望水水乃清。听蝉蝉响急,思卿卿别情。」又曰:「嫩荷荷似颊。」「残河河似带。」初月月如眉。」朝朝;夜夜;灼灼;菁菁;赫赫;辉辉;汪汪;落落;索索;萧萧;穆穆;堂堂;巍巍;诃诃;如此之类,名联绵对。
第五,异类对。
异类对者,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鸟」,下句安「花」,上句安「风」,下句安「树」。如此之类,名为异类对。非是的名对,异同比类,故言异类对。但解如此对,并是大才。笼罗天地,文章卓秀,才无拥滞,不问多少,所作成篇,但如此对,益诗有功。诗曰:「天清白云外,山峻紫微中。鸟飞随去影,花落逐摇风。」又曰:「风织池间字,虫穿叶上文。」
第六,双声对。
诗曰:「秋露香佳菊,春风馥丽兰。」奇琴、精酒;妍月、好花;素雪、丹灯;翻蜂、度蝶;黄槐、绿柳;意亿、心思;对德、会贤;见君、接子。如此之类,名双声对。
第七,叠韵对。
诗曰:「放畅千般意,逍遥一个心。漱流还枕石,步月复弹琴。」徘徊;窈窕;眷恋;彷徨;放畅;心襟;消遥;意气;优游;陵胜;放旷;虚无;酌;思惟;须臾。如此之类,名曰韵对。
第八,回文对。
诗曰:「情亲由得意,得意遂情亲。新情终会故,会故亦经新。」
第九,同类对。
同类对者,云雾,星月,花叶,风烟,霜雪,酒觞,东西,南北,青黄,赤白,丹素,朱紫,宵夜,朝旦,山岳,江河,台殿,宫堂,车马,途路。岳,江河,台殿,宫堂,车马,途路。
笔札华梁·七种言句例
一曰一言句例。一言句者:天,地,阴,阳,江,河,日,月是也。
二曰二言句例。二言者:「天高,地下」「露结,云收」是也。
三曰三言句例。三言句者:「斟清酒,拍青琴;寻往信,访来音」是也。
四曰四言句例。四言句者:「朝燃兽炭,夜秉鱼灯」;「宋腊已歌,秦姬欲笑」是也。
五曰五言句例。五言句者:「雾开山有媚,云闭日无光。燥尘笼野白,寒树染村黄」是也。
六曰六言句例。六言句者:「讶桃花之似颊,笑柳叶之如眉。拔笙簧而数暖,促筝柱而劬移」。
七曰七言句例。七言句者:「素琴奏乎五三拍,绿酒倾兮一两卮。忘言则贵乎得趣,不乐则更待何为。」
笔札华梁·文病 上官仪
第一,平头。
第二,上尾。
第三,蜂腰。
第四,鹤膝
如班姬诗云:「新裂齐纨素,皎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素」与「扇」同去声是也。此云第三句者,举其大法耳。但从首至末,皆须以次避之。若第三句不得与第五句相犯,第五句不得与第七句相犯,犯法准前也。
第五,大韵。
第六,小韵。
第七,傍组。
第八,正纽。
笔札华梁·论对
凡为文章,皆须对属。诚以事不孤立,必有配匹而成。至若「上」与「下」,「尊」与「卑」,「有」舆「无」,「同」与「异」。「去」与「来」。「虚」与「实」。「出」与「入」。「是」与「非」,「贤」与「愚」,「悲」与「乐」,「明」与「暗」。「浊」与「清」,「存」与「亡」。「进」与「退」,如此等状,名为反对者也。(事义各相反,故以名焉。)除此以外,并须以类对之:「一二三四」,数之类也;「东西南北」,方之类也;「青赤玄黄」,色之类也;「风云霜雾」,气之类也:「鸟兽草木」,物之类也;「耳目手足」,形之类也;「道德仁义」,行之类也;「唐、虞、夏、商」,世之类也;「王侯公卿」,位之类也。
及于偶语重言,双声叠韵,事类甚众,不可备叙。在于文笔,变化无恒。或上下相承,据文便合。若云:「圆清著象,方浊成形。」「七曜上临,五岳下镇。」(「方」「圆」,「清」、「浊」,「象」、「形」,「七」、「五」,「上」、「下」,是其对。)或前后悬绝,隔句始应。
若云:「轩辕握图,丹凤巢阁;唐尧秉历,玄龟跃渊。」(「轩辕」、「唐尧」,「握图」、「秉历」,「丹凤」、「玄龟」,「巢阁」、「跃渊」是也。)或反义并陈,异体而属。若云:「乾坤位定,君臣道生。或质或文,且升且降。」(「乾坤」、「君臣」、「质文」、「升降」并反义,而同句陈之。「乾坤」与「君臣」对,「质文」与「升降」对,是异体属也。)或同类连用,别事方
若云:「芝英荚,吐秀阶庭。紫玉黄银,扬光岩谷。」(「芝英荚」与「紫玉黄银」,「阶庭」与「岩谷」,同类连对,而别事相成。)此是四途,偶对之常也。比事属辞,不可违异。故言于上,必会于下;居于后,须应于前。使句字恰同,事义殷合。(若上有四言,下还须四言;上有五字,下还须五字。上句第一字用「青」,下句第一字即用「白」、「黑」、「朱」、「黄」等字;上句第三字用「风」、下句第三字即用「云」、「烟」、「气」、「露」等。上有双声、叠韵,下还即须用封之。)犹夫影响之相逐,辅车之相须也。
若其上升下降,若云:「寒云山际起,悲风动林外。」(「山际」在上句第三,第四言,是升;「林外」在下句第四,第五字,是降。)前复后单,若云:「日月扬光,庆云烂色。」(「日月」两事,是复;「庆云」一物,是单。)语既非偷,事便不可。然文无定势,体有变通,若又专对不移,便复大成拘执。可于义之际会,时时散之。
夫对属者,皆并见以致辞。(谓并见事类以成辞。假令云:「便娟翠竹,声韵金风;的历红荷,光垂玉露。「翠竹」与「红荷」,「金风」与「玉露」,是异事并见也。凡为对者,无不悉然也。)不对者,必相因成义。(谓下句必因上句,止凭一事以成义也。假令叙家世云:「自兹以降,世有异人。」叙先代云:「布在方策,可得言焉。」叙任官云:「我之君此,物无异议。」叙能官云:「望之于君,固有惭色。叙瑞物云:「委之三府,不可胜记。」叙帝德云:「魏魏荡荡,难得名焉。」皆下句接上句以成义也。何则?偶辞在于参事,凡为对属,皆偶其辞,事若不双,辞便有阙,故须参用,始得成之也。)孤义不可别言故也。
(若不取封,即须就一义相因以置言,故不可用别也。)在于文章,皆须对属。其不对者,止得一处二处有之。若以不对为常,则非复文章。(若常不对,则与俗之言无异。)就如对属之间,甚须消息。远近比次。若叙瑞云:「轩辕之世,凤鸣阮;汉武之时,麟游雍。」(持「轩辕」对「汉武」,世悬隔也。)大小必均。若叙物云:「鲋离东海,得水而游;鹏翥南溟,因风而举。」(将「鲋」拟「鹏」,状殊绝也。)美丑当分。若叙妇人云:「等毛嫱之美容,类嫫母之至行。」(「毛嫱」、「嫫母」,貌相妨也。)强弱须异。若叙平贼云:「摧鲸鲵如折朽,除蝼蚁若拾遗。」(「鲸鲵」、「蝼蚁」,力全校也。)茍失其类,文即不安。以意推之,皆可知也。而有以「日」对「景」,将「风」偶「吹」,持「素」拟「白」,取「鸟」合「禽」,虽复异名,终是同体。若斯之辈,特须避之。故援笔措辞,必先知对,比物各从其类,拟人必于其伦。此之不明,未可以论文矣。
责任编辑:孙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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