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的基本功能在于决策咨询。因此,与其他研究机构相比,智库的价值倾向性更为明显。另一方面,智库如果希望它的政策研究具有较高的质量,不能不重视其研究的科学性与价值中立性。没有客观的学术研究,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将难以得到保障。但是,现代社会选择理论(The Theory of Social Choice)指出,不存在可加总的社会总效用。在社会经济政策操作中,不可能做到所谓的“社会利益最大化”,所能存在的只是各种社会集团之间的利益博弈,那种没有价值取向的所谓“科学的”政策咨询是一种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乌托邦。
智库的政策咨询能够影响政策,在于政策制定者认可、接受、采纳它。不得不承认,能够获得认可、接受、采纳的政策咨询建议,不仅要求较高的学术质量,而且还必须与政策制定者形成一致的价值取向。使政策制定者能够接受这种价值肯定或价值否定。智库产生政策影响的重要基础之一是智库与政策制定者之间的价值一致性或价值相容性。
智库与政策制定者之间的价值取向一致性,目前在政府所属的研究机构中基本上是不成问题的。各级政府部门所属的研究机构,与政府主要领导的思想保持基本一致,可以说是其发挥智库作用的重要前提之一。
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就使之失去了智库的基本功能,转化为政策决定者的笔杆子、政策阐释者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政策咨询者。
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地位相对超脱的大学智库也就因之显得特别珍贵:它可以站在相对中立甚至相反的立场上提出政策建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大量政府研究机构或准政府研究机构研究的短板。从这一点上说,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大学智库对于提供不同政策选择方案,对于提高政策咨询的质量,作用非常重要。
当然,这一切取决于大学智库的相对独立性。但是,大学智库的相对独立性并不会因其大学智库的身份而自动获得。如果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大学智库也可能丧失其相对独立性。如果这样,那么大学智库的副作用甚至会超过政府的研究机构。因为,大学智库的伪独立性将给政策制定者以更多的“科学”幻觉和错觉,使其建议更容易被接受。
除了必不可少的政治宽松和社会宽容气氛,大学智库在制度安排上,必须充分保障其研究的中立性及价值取向的独立性。
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制度安排就是“三不一要”:不表彰,不考核,不根据业绩(至少是短期业绩)决定拨款,要无为而治地养一批“踱方步的闲人”。
首先,不表彰,即不根据所提供的政策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是否被采纳对大学智库的研究人员予以奖励及表彰,不以所提供的政策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是否获得政策制定者的批示论英雄。这样的制度安排,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减轻了揣摩上意、预设立场研究的外部压力和利益诱导。它是保障政策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科学性的必要制度前提。
不以所提供的政策咨询报告是否获得政策制定者的批示论英雄。批示与否,更多是从推动工作而非对报告本身质量及价值予以认定角度的考虑。有时决策必须保密,批示或公布批示就可能导致泄密。不批示,不等于不重视,不被采纳。当然,政策制定者有时也对某个政策建议予以批示,这常常只是决策者需要以这种方式推动政策咨询报告所论及的某项工作,而非对政策咨询报告本身学术水准、政策建议价值的肯定。
在政策咨询实践中,很多正确的、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当其刚被提出时,往往因政策制定者的见识、当时的认识水平、所掌握的信息、价值取向等原因被否定或被拒绝,但并不会因此失去其学术水平、政策建议价值,相反,它恰恰需要政策建议者不懈的努力和坚持,方能逐渐被政策制定者所理解,所采纳。在政策咨询实践中,曾经出现过政策咨询建议在当时被政策决策者接受而使政策建议者名重一时,然而,事后的政策实践证明,被接受的政策咨询建议是错误的、低劣的,造成了社会经济的重大损失。
其次,不考核,即不以提交的政策咨询报告数量及获政策制定者批示的等级——批示的官越大,被采纳的政策咨询报告被认定的级别就越高。这是在我们这个社会鼓励和推崇什么呢?——与数量计算大学智库研究人员的工作量,不以此决定其聘任与否,不以此决定其晋职与否。其道理如前。
或问:大学智库的研究人员是大学教师的一部分,这些教师该如何评价其工作,决定聘任与否,是否晋职呢?
只要注意一下,大学智库的特点决定了政策咨询报告一般是大学教师学术研究成果的后续发展;作为一个合格的政策咨询者,没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显然是不可能的,即它一般要求一定的资历门槛。大学智库研究人员,一般而言,应当是学有所成,术业有专攻者。如果一个教师的学术研究尚未达到一定水平,不能在专业领域做出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而期望其能将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转化,提出成熟的政策咨询建议,显然是有一定困难的。因此,一般而言,在社会科学领域,能够成为成熟的政策咨询人员,大抵已是人到中年,是所在大学学科研究领域的中坚力量、学术领军人物。他们显然无须根据其所提供的政策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能否被采纳而决定是否被聘任,考虑晋职与否。大学智库研究人员的一个重要特征正在于其不脱离大学正常的教学学术研究活动,在于其是将自己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建议,也只有如此,才能使大学智库的政策研究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其功利性,保证其研究的学术性与价值中立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特有的、独立的价值倾向性。
社会科学以社会生活为研究对象,社会实践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实验室。但是,没有抽象的社会实践,社会科学家一般只能或者首先必须以其最熟悉的本国的社会实践为研究对象。当其完成了对本国社会实践的观察与研究,形成了学术研究成果之后,这一学术研究成果是否深刻地反映了所研究的社会实践的内在规律?它如何获得社会检验及社会承认?这都是大学教师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学术发表只是学术成果被社会接受的第一步,一个不够充分、远未完成的检验。社会科学家总是希望其学术成果能够付诸社会实践,用以改造社会而得到进一步验证。政策咨询为社会科学家提供了将研究成果付诸社会实践,以进一步验证其研究结论成立与否的宝贵机会。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成为社会实践,将有力地检验学术成果与社会实践的一致性,改造社会的可能性,对社会发展的预见性。当其获得成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将有力地促进大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发展,同时也使大学教师的学术研究获得极大的社会实现感,以及相应的学术声誉与社会影响力。这才是大学教师从事政策咨询活动的激励所在。
不根据业绩(至少是短期业绩)决定拨款。毫无疑问,大学智库的工作需要一定的资源投入。教师从事政策研究,进行政策咨询工作,也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一般而言,智库真实需要的经费投入其实是不多的。现在建立各种“新型智库”,动辄数千上亿投资,每年数百上千万的拨款,其实是有害无益的。因为,政策研究固然需要一定的资源投入,思想却不能靠“烧钱”形成。相反,过多的经费投入,只会使拨款的政府部门更为急功近利,更为要求智库与之的价值一致性,更难以接受不同意见。过多的经费投入,更容易使接受拨款的智库形成急功近利、趋时浮躁、秉承上意的研究作风。简而言之,高质量的或真正的大学智库要以大学能够养一批“踱方步”的闲人为前提,以形成高质量有真知灼见的政策建议而不以政策建议数量为目标。我认为,对于大学智库研究人员的教师,应当适当减少一些教学与科研的工作量指标,让他们有时间有心情,无所事事,“踱踱方步”,深思熟虑,出点真知灼见,出点真正管用的政策思想、政策建议。
责任编辑:何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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