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片长2分45秒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转发。视频显示,两名男子发现一名赤脚、衣衫不整的女子晕倒在路边玉米地里,神智昏迷不省人事。于是一人采取救人措施,一人在一边用手机拍摄视频。结果视频被曝光以后,却引发了网友的质疑,有人说他们是作秀,有人说他们涉嫌侵犯当事人隐私。(5月25日《成都商报》)
俗话说,救人如救火。相信,当有人处于危难之时,我们每个人都会参与到救人的行动中。这既是人性本善的使然,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然而,在当前社会价值多元化,人际关系复杂化的语境下,救人成本也不如从前那么简单了。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你有救人的动机,没防人的心机,恐怕还不行。也许,只因救人心切,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原本是善意之举,可能弄到最后就是,一肚子怨气,甚至有的还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其实,类似案例在我们身边早已屡见不鲜。虽说有的案例被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实真相,但这也给救人者,在精神上和心理上一个不小的打击。
事实上,即便有蒙冤受屈的救人者不计前嫌,路见危难者还是义无反顾鼎力相助。但,这又能否确保不被再一次遭遇蒙冤受屈呢?值得关注的是,等到需要还原事实真相时,又能否有路旁监控录像为其证清白呢?我想,这都是有理智,且又有痴心不改的见义勇为者所要思考的问题。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相信不是每个被救者都有以讹报德的癖好。但,有时也确实是世事难料。比如:在既无监控录像又无人证物证,而且被救者还是个神志不清的人。在这种状况下,救人者还能脱得了干系吗?
所以说,见义勇为者要在救人之后,清清白白退出也绝非易事。因为无论是警方,还是被救者家属,如果不把事情原原本本搞得水落石出,都不会让救人者脱身。如此一来,不仅让救人者搭上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同时还可能让其有口难辩摊上事。
正是基于在救人之后,赶快退出“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处境,我们很多见义勇为者已经日渐成熟起来了。由过去见义勇为转向现在的见义智为,虽说有一字之差,但其救人于危难之中的急切心情没有变,同胞之间守望相助的手足之情依旧没变。由此可见,边救人边拍视频没啥不好。
责任编辑:王海峰
|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