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是恒古至今永恒的话题,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在5千年华夏文明史中,“敬老、爱老、养老”是其中最亮丽的一章,也是中华民族独有的特色,代代相传。
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老龄化的发展,人们的养老观念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家庭养老走向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体现的是社会的极大进步,也体现的是“我国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纵观古今养老轨迹的发展,就是一部伟大的、颠覆性的变迁史。
1、看古代传统养老
在我国古代,随着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共同生活,共同消费的家庭产生后。对父母的养老都以子女养老为主,家庭成员辅助的形式。在养老理念上,以孝为主,中国最早一部解释词解义的著作《尔雅》中对“孝”定义为“善事父母为孝”。
孔子曰:“今子孝者是谓能养”,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科举时代,朝庭用人选官,把“孝”做为一条考核硬件,缺者不用。一个“孝”字,揭示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与父母祖先的关系,与子孙后代的关系,与亲族朋友的关系。
“孝”做为一种道德,在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成为人们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同时孝道也使执政者作为教化人民行孝的有益措施,因此就出现了古代“24孝”中的“虞舜孝感动天”,汉文帝刘恒为母亲“亲尝汤药”、东汉时期董永“卖身葬父”、黄香为父亲“扇枕温衾”,上至天子,下至平民百姓崇尚孝道的典型。
特别是在当时生产力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出现的像王祥为病中继母脱衣卧冰暖化取鱼吃和春秋时期剡子披鹿皮钻进深山取鹿乳侍奉老人的动人故事,更是教育人们敬老、孝老、养老的典范。由此长期形成的“孝道”理念与子女养老相结合的家庭养老传统模式,被人推崇并源远流长。
2、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传统养老
我国是一个崇尚儒家文化的国家,5、60年代仍然延续了“孝道”理念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传统模式,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以及家长的主导地位,几代同堂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50年代初,国家正处于建设新中国时期,鼓励妇女多生孩子。
我记得50年代后期,我同学的母亲生了7个孩子,被评为“光荣妈妈”上了光荣榜,照片挂在大街上宣传,那时一个家庭生育7、8个孩子是普遍的,多子女生活水平低,人们的要求也低。
建国初期,公务人员全部实行“供给制”,除了配发衣服、伙食,简单的生活用品外,每月发6元钱津贴。城市大部分居民家家贫穷,经济据结,好多居民家庭靠糊火柴盒补贴家用,当时流传这样一句话,“火柴厂养活了天水半城人”。农村小农经济,靠天吃饭,农民生活依然困难。
再加上60年代初,国家进入3年困难时期,物资匮乏,日常生活品供应紧张,凭票供应,绝大多数家庭经常是捉襟见肘,艰难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新3年,旧3年,缝缝补补又3年”就是当时的真实写照。
70年代国家实行“低工资,多就业”,导致家庭没有经济积累,一但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亲生病,或者出现意外,就无力承担,既使支出了也是债台高筑。在建国后的5、6、70年代,在经济不发达情况下,延袭传统“孝道”理念与多子女家庭养老模式,必然是低层次,低水平的养老。
3、看改革开放40年现代养老
80年代初,随着国家“一孩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家庭由四世同堂,三世同堂,日益小型化,独生子女家庭占到三分之一,4—2—1的家庭结构模式日趋普遍,独生子女供养4位老人的压力不断增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日益严竣的挑战,同时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家庭人”逐渐成为“社会人”,传统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以人为本的社会养老保险应运而生。
早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员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养老”是恒古至今永恒的话题,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在5千年华夏文明史中,“敬老、爱老、养老”是其中最亮丽的一章,也是中华民族独有的特色,代代相传。
作者 郁士芳 系上海市青年社区养老、国家高级护理师,原上海铁路局职工。
责任编辑:施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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