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的战争环境下,对女性的伤害是最直接的。红军长征前夕,中共苏区有一些红军干部、党政领导人的妻子,因各种原因被指定不能随军征战,她们忍痛与丈夫分离。这些留下来的女人们,由于艰险斗争下的环境变化,最终几乎全部与丈夫劳燕分飞,不再聚首。
1、毛泽覃与贺怡
毛泽覃(1905年-1935年),湖南韶山冲人,毛泽东的三弟,由于卓有战功,曾获一枚二级红星奖章。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红军独立师师长、闽赣军区司令员。1935年4月,在江西瑞金红林山区被国民党军包围,为掩护游击队员脱险而牺牲,时年29岁。
夫人贺怡(1911年—1949年),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人, 是毛泽东妻贺子珍胞妹。1926年,与有文化的姑娘组成“十姐妹”演讲队,深入城乡,宣传革命道理,号召妇女解放。1934年12月,被任命红军独立师师长的毛泽覃和担任区委书记的贺怡同时接到命令:毛泽覃率红军游击队转战闽赣边界,党组织考虑到贺怡怀有身孕,决定她不随毛泽覃的部队行动,携父母北去赣州从事地下党工作,毛泽覃带部队把贺怡与她父母护送到会昌县白鹅洲码头后,夫妻分手,贺怡他们坐船北去赣州,毛泽覃南下闽赣边界。谁知码头一别,竟是他们夫妻的永诀!1949年11月21日贺怡乘车从赣南返回吉安,在距泰和县城七八里路、一个叫“丰塘桥”的地方突发车祸,不幸遇难,时年38岁。
2、陆定一与唐义贞
陆定一(1906年-1996年),江苏省无锡人, 长征时,任红军总政治部宣传部长。建国后,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中央书记处书记、文化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1934年10月,陆定一随中央第二纵队干部队参加长征,时年28岁,红军到达陕北后,他参加了东征、西征,后任红一方面军政治部宣传部部长、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政治部宣传部部长。
夫人唐义贞(1909-1935),湖北武昌人,中国共产党员。1929年同陆定一结婚。是陆定一的发妻,1934年10月因怀孕不能随夫参加长征,被留在中央苏区从事地下工作, 1935年1月31日凌晨,在一次随同红军游击队突围时,因叛徒告密,被“铲共团”抓去,壮烈牺牲,时年25岁。
3,林伯渠与范乐春
林伯渠(1886年3—1960年5月),湖南省常德人。早年加入同盟会。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先任中央政府财政部长,继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他领导边区军民,积极贯彻中央的十大政策,建立三三制政权,实行精兵简政,领导边区开展大生产运动,进行经济文化建设,把边区建设成为模范抗日根据地。新中国成立后,林伯渠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二届副委员长。
夫人范乐春(1903-1941.5),福建省永定县人,是林伯渠发妻,中央苏区著名的妇女领袖。参加过中央苏区反“围剿”作战。红军长征前十几天刚刚生下孩子正座月子,显然不能随军征战,留在闽西坚持斗争。离别时因刚刚生了孩子心情特别难受,范乐春没想到这次分离竟是夫妻间的永别。之后参加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闽西南潮梅特委常务委员、妇女部部长,新四军二支队永定留守处负责人,在闽西坚持抗日斗争。因积劳成疾,于1941年5月在永定西溪病逝。
4、董必武与陈碧英
董必武(1886年—1975年)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者。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建立了不朽的功勋。陈碧英(1908-1983)是董必武第二任妻子,1928年入党,曾任福建汀州市委宣传部长,1933年与董必武结婚。长征前夕,因体检不合格,没有被允许随队出发,她跟着部队走了三天,不得不与董必武分手。回到瑞金,组织上分配她到广东搞地下工作,但在广东未能接上关系,又与组织失散,为了生活,不得不与一个农民结婚。1983年逝世。董必武始终不知道她还活着。
5、谢觉哉与郭香玉
谢觉哉(1884年—1971年),湖南宁乡人。 “延安五老”之一, 1933年,任中央苏区任内务部长,主持和参加起草了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 《土地法》等法令和条例。1934年参加长征。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等职。
夫人郭香玉(1897―1940),福建省龙岩县人,1934年与谢觉哉结成革命伴侣。同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时,因少时缠脚行动不便,未随谢觉哉一起长征,留在苏区坚持游击斗争。1940年9月因被叛徒告密不幸被捕。敌人用尽酷刑,想从她嘴得到闽西党组织和游击队的秘密,郭香玉宁死不屈,被凶残的敌人残酷活埋,英勇就义。
责任编辑:王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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