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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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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德经》之七十四

    时间:2017-12-20 09:00:12  来源:中国国风网  作者: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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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译文】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注释】

    1、为奇:奇,奇诡、诡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2、执:拘押。

    3、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4、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5、斫:砍、削。


    【引语】

    这一章讲老子的政治主张。他以为当时统治者施行苛政和酷刑,滥杀百姓,压制民众,其结果是,一旦人民不忍受了,就不会畏惧死亡。人的自然死亡,是从司杀者杀的天道掌管的,但人间的君主残暴无道,把人民推向死亡线上,这从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则。因此,从本章内容看,它是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抗议。


    【评析】

    有的学者在研究本章时这样写道:老子经常讲退守、柔顺、不敢为天下先,这是他的手法。他对待起来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气,是敢于动刀杀人的。只是他看到用死来吓唬人没有用,所以才说出一句真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过去有些人为了掩盖老子敌视人民的凶恶形象,故意说老子是不主张杀人的,这是断章取义。(《老子新译》)我们的想法是:在本章里,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经被残暴的统治者压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如果不对人民使用严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世,就会畏惧死亡。在那种情形下,对于为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来杀掉,还有谁再敢作坏事呢?他认为,应该把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情况考虑周全,并且采取宽容的政策,不按天道自然办事,草菅人命,就会带来无尽的祸患。仔细理解老子的本意,他并不是要用残酷的手段随意杀人。尽管在本章里我们见到好几个字,但并不是要杀害老百姓,这一点还是有必要分辨清楚的。

     

     

                          责任编辑: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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