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子和女子可以结婚的话,我想我要找的人应该就是师范班里孙姓同学。总的来说,她是美丽的,小巧的鼻子,薄的嘴唇,只是她的眼睫毛往下长,老是遮住眼睛,于是,她会不断的揪那些睫毛,正是因为整张脸上的这一点缺憾,她看起来是美丽的,而不仅仅是漂亮,于是她永远留着刘海,不管短发还是长发。
现在我的性格养成多半取决于她在少年时对我的的塑造,当时年少的我们手拉手走在街上,我会告诉她我胆小如鼠,她马上指着迎面走来的男青年让我去问他借只笔,我攥着她的手不去的,她把我硬推过去,笔是借到了,我却吓了一身冷汗。当然训练这一次是远远不能改变我的,又有一回,拿着10元的钞票让我去冰棍摊换零,我挪着步子把钱换好了。
后来她去了广州做编辑和美院的一个画家结婚,我也跟去了,这样我们还可以在异乡的街头手拉着手,披着同样的长发,穿着同样的长裙。有次她问我:广州这么热,这里的女孩为什么留长发呢?我回道:可能她们的头发少吧!每次说起我的回答,她都会笑得前仰后合。
我在广州打了一份工,是做一个小型公司的美编。早晨我上班她是跟着我的,下午在车站接我,身处异地她怕我迷路,她不断的给我说,下班的时候,如果找不到回家的路就呆在原地,她定会找到我。我穿着一件黑白花的连衣裙,上面点缀着六个木扣,这条裙子是她买给我的;还有一件蓝花朵的裙子也是她买给我的,一双咔色凉鞋是她带着我买的。有次我穿了她的一件绿色套头衫和一条灰色长裙,披着头发,她的爱人从后面跑过来以为我是她。
年少时的我俩,觉得只要两人在一起,就什么也不怕,在陌生的城市,我俩紧紧相依。但,她结婚了,她有了家,我忽然觉得如果再和她在一起,她对我的帮助,哪怕是很小的的一种帮助,在我看来,都是救济,同情和可怜。那个阶段就是这样气盛,自信和独立。
我是要走了,到哪里去呢?去深圳吧,她问我需要什么,我说,把你的那套最漂亮的衣服借我穿一下,再给我一些钱,就这样我穿着她的一件深紫的真丝带帽衫和一条奶白的暗花阔腿裤,拿着她的钱,提着她的红色手提袋来到陌生的深圳,穿过陌生的街道敲开一家公司的门。我不回头的,我知道她一直会用担心的眼神望着我,但没有了她,在这里异人们的笑脸我是不喜欢的,我做设计师,设计各种画册,但是我想回家了。此后,我回到义乌,在家乡结了婚,生了子,但都没有告诉她,我得了癌病也没有告诉她。
十六年后,在一个冷冬,她终于回来了,回到我们共同的家乡义乌,我们约在街头碰面。
责任编辑:何妹 |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