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孝廉第七
韦彪论官
【原文】韦彪,字孟达,扶风人也。拜大鸿胪。是时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故守职益懈,而吏事寝疏,咎在州郡。彪上议曰:“孔子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绰优于赵魏老,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锻炼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然其要归,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帝深纳之。(群书治要·后汉书)
【译文】韦彪,字孟达,扶风郡人。官居大鸿胪。这一时期,凡向皇帝陈说朝事的,大多谈到郡国举荐人才贡举大都不按政绩功勋次序,所以守职的人越来越懈怠,而官员们也慢慢疏懒,其过错在州郡一级。韦彪上书说道:“孔子曾说过:‘事奉双亲孝顺,故可将忠心移于事君。’所以访求忠臣,一定得在孝子之门。凡人的才学和德行很少能够兼备,所以孟公绰比赵、魏两国的家臣好,但却不能做滕和薛两个小国的大夫。忠孝的人,存心近于厚道,而经过磨练的官吏,存心近于刻薄。夏商周三代之所以能直道而行,是由于以忠厚相砥砺的缘故。士人应该把才行放在首位,不能单纯地只考虑他们的家世门第。然而它的要点,在于选二千石(郡守)。二千石贤能,那么贡举就能求得合适的人才了。”光武帝非常同意他的谏议。
隐之孝廉
【原文】吴隐之,字处默,濮阳人也。早孤,事母孝谨,爱敬著于色养,几灭性(性原作鄣)于执丧。居近韩康伯家。康伯母,贤明妇人,每闻隐之哭,临馔辍餐,当织投杼,为之悲泣。如此终其丧。谓伯曰:“汝若得在官人之任,当举如此之徒。”及伯为吏部,超选隐之,遂阶清级,为龙骧将军、广州刺史。州之北界有水,名曰“贪泉”,父老云:“饮此水者,使廉士变节。”隐之始践境,先至水所,酌而饮之,因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在州清操愈厉,化被幽荒。诏曰:“广州刺史吴隐之,孝友过人,禄均九族,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飨惟错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革奢务啬,南域改观,朕有嘉焉,可进号前将军,赐钱五十万、谷千斛。”(群书治要·晋书)
【译文】吴隐之,字处默,濮阳郡人。他早年丧父,侍奉母亲孝顺恭谨,特别是注重以和颜悦色来奉养母亲。母死,他过度伤悲,差点丧失了性命。他和韩康伯家是邻居。康伯的母亲是一位贤明老妇,她每听到吴隐之的哭声,吃饭时就停下不食,织布时就丢下梭子,同声哭泣,就这样到吴母丧满除服。她对韩康伯说:“你以后如果做了官,应当推举任用像吴隐之这样的人。”后来韩康伯进入吏部任职,越级提拔吴隐之,遂列入清廉官吏位置,做了龙骧将军、广州刺史。广州的北界有水名叫“贪泉”。当地父老传说:“饮了这个泉里的水,会使清廉的官员改变节操而贪污。”吴隐之踏入广州地界,先到贪泉去,舀水来喝,并赋了下面一首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他在广州刺史任内,清廉操守较前更为严格,这种良好的风气,一直影响到边远的地区。晋安帝司马德宗颁诏褒扬、嘉奖说:“广州刺史吴隐之,孝行过人,把他所得的俸禄,均分给他的九族。他立身于有机会可以贪得的地位却不改变他的清操。自己不讲求生活享受,家人仍穿着布衣不加改换。他坚持革奢务俭,致使南方各地的不良社会风气得到了改变。朕对他的这种作风是很嘉许的,可奖给他‘前将军’的称号,赐钱五十万、谷千斛。”
责任编辑:孙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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