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第六
父子同狴
【原文】孔子为鲁大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执之〔狴,狱牢也〕,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夫子赦焉。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为国家者,必先以孝。’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之,何哉?”孔子喟然叹曰:“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也。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诫责成,虐也。政无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既陈道德以先服之,而犹不可,则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则废不能以惮之(则废不能以惮之七字原作即废之又不可而后以威惮之十二字)。若是,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则民咸知罪矣。是以威厉而不试(试原作诫),刑措而不用也。今世不然,乱其教,烦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罪焉,又从而制之,故刑弥繁而盗不胜也。世俗之陵迟久矣,虽有刑法,民能勿逾乎?” (群书治要·孔子家语)
【译文】孔子任鲁国大司寇时,有一家父子二人互相控告,他就将这两人关进同一牢房,三个月后仍没有进行判决。后来,做父亲的就请求撤诉,于是孔子就释放了这对父子。季孙听说了这件事,很不高兴,对孔子说:“司寇,你欺骗了我。你以前告诉我说:‘治理国家的人,必须把孝道放在第一位。’那么现在斩杀一个不孝之子,用以教育百姓尽孝,不是很应该吗?可你却赦免了这个不孝之人,这是为什么呢?”孔子感慨地叹息说:“身居上位而不懂得教化和引导百姓,却要滥杀百姓,这是不符合情理的。不用孝道去教育和引导百姓,却要用孝道的规范来判决官司,这是杀害无辜。全军大败,不可斩杀士卒;司法混乱,不能实施惩罚。为什么呢?因为在上位的没有进行教育,罪责不在百姓身上。法令松懈而诛杀甚严,这是残害;随意征收赋税,这是暴政;不教化百姓却苛求其守礼守法,这是虐害。政事若无此三种情况,刑罚便可以施用了。要先宣讲道德规范并以身作则,如果还不行,就敬重贤者来鼓励众人。若还是不行,就废弃、罢黜不能遵守道德规范者来使其惧怕。如果这样做了,百姓就会遵纪守法了。要是还有奸邪之徒顽固不化,就用刑罚来对待他们,于是民众就都知道此人为什么会犯罪了。这样,就不必用威严来警告他们了,刑法也可以搁置不用了。当今社会却不是这样,教化混乱,刑罚繁多,使民众感到迷惑而容易陷入犯罪,又从而受到制裁,所以刑罚越来越多而盗贼却屡除不尽。社会风气的衰败已经很久了,虽有刑法,百姓能不越轨犯法吗?”
法善盗多
【原文】惠子为惠王为国法〔惠王,魏惠王。惠子,惠施也〕。已成,王甚悦之,以示翟煎。翟煎曰:“善。”王曰:“可行耶?”煎曰:“不可。”王曰:“善而不可行,何也?”对曰:“今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岂无郑卫激楚之音哉?然而不用者,不若此其宜也。治国在礼,不在文辩。”故老子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此之谓也。(群书治要·淮南子)
【译文】惠施为梁惠王制定国法,写成后交给惠王,惠王很高兴,便让翟煎过目。翟煎看了后说:“写得好。”梁惠王说:“可以颁行了吧?”翟煎说:“不行。”梁惠王说:“既然好,却不能颁行,为什么呢?”翟煎说:“抬大木料的人,前头的高呼‘呀嗨’,后头的人也跟着应和。这是抬重物时互相鼓劲的歌号。难道没有郑国、卫国那种激越、齐整的音调可用吗?然而之所以不使用那些音调,是因为它不如这种歌号更适宜。治理国家在于礼义,而不在文辞雕凿。”所以《老子》说:“法令不断增多、详明,盗贼依然很多。”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季羔刖人
【原文】季羔为卫士师〔士师,狱官〕,刖人之足。俄而卫有乱,季羔逃之。刖者守门焉,谓季羔曰:“彼有缺。”季羔曰:“君子不逾。”又曰:“彼有窦。”季羔曰:“君子不隧〔隧,从窦出〕。”又曰:“于此有室。”季羔入焉。既而追者罢,季羔将去,谓刖者曰:“吾不能亏主之法,而亲刖子之足。今吾在难,此正子报怨之时,而子逃我,何故?”刖者曰:“断足故我之罪也,无可奈何。曩者君治臣以法令,先人后臣,欲臣之免也,臣知之;狱决罪定,临当论刑,君愀然不乐,见于颜色,臣又知之。君岂私臣哉?天生君子,其道故然,此臣之所以悦君也。”孔子闻之,曰:“善哉为吏!其用法一也,思仁恕则树德,加严暴则树怨。公以行,其子羔乎?”(群书治要·孔子家语)
【译文】孔子的弟子季羔在卫国(在今河南省)做狱官的时候,有一次对一个罪犯实施了断脚的刑法。不久卫国发生暴乱,季羔往城外逃跑。结果遇到那个被他砍断双脚的人正把守城门,那个人对季羔说:“城墙那里有个缺口。”季羔说:“君子不翻墙。”守门人又说:“那里有个洞。”季羔说:“君子不从洞里往外爬。”守门人又说:“这里有个屋子。”季羔就进到屋里去了。等到追兵走了之后,季羔要离去时,对受了断脚刑罚的人说:“我不能破坏君王的法律,就亲自执行刑罚砍断了您的脚。今天我在灾难中,这正是您报仇的时候,可是您却帮助我躲避,为什么呢?”那位被砍断脚的人说:“砍断脚本来就是我犯了罪应该受的惩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先前先生按法律对我治罪时,是先处治别人而后处治我,是想免除对我的处罚,这我知道;法庭判定罪名,将要判处刑罚时,先生心里很不高兴,都显现在脸色表情上了,这我也知道。先生难道是偏爱我吗?上天降生有德性的人,他们办事本来拥有这样的德行。这就是我之所以喜爱先生并帮您逃脱的原因。”孔子听说了这件事,说道:“太好了!作为官员,执法都是一样,但心里想着仁爱、宽恕,就会树立美德;施予严酷残暴,就会招致仇恨。公正执法,心存仁爱,大概就是子羔这种人吧!”
晏子近市
【原文】初,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湫隘嚣尘,不可以居〔湫,下。隘,小也。嚣,声。尘,土也〕,请更诸爽垲者〔爽,明也。垲,燥也〕。”辞曰:“君之先臣容焉〔先臣,晏子之先人也〕,臣不足以嗣之,于臣侈矣〔侈,奢也〕。且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小人之利也。”公笑曰:“子近市,识贵贱乎?”对曰:“既利之,敢不识乎?”公曰:“何贵何贱?”于是景公繁于刑,有鬻踊者,故对曰:“踊贵屦贱。”景公为是省于刑。君子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晏子一言,而齐侯省刑。”(群书治要·春秋左氏传)
【译文】当初,齐景公要给晏子更换住宅,说:“你的住宅靠近市场,低湿狭小,喧闹多尘,不能居住,请换一所干爽明亮的房子。”晏子辞谢说:“君王的先臣住在这里,臣不足以继承先人之德,这对臣下来说已经是奢侈了。况且小人靠近市场,早晚能得到所需要的东西,这对小人有好处。”齐景公笑着说:“你靠近市场,知道物品的贵贱吗?”晏子回答说:“既然有好处,敢不知道吗?”齐景公说:“什么贵,什么贱?”当时齐景公滥用刑罚,(市场上)有卖假足的。所以晏子回答说:“假腿贵,鞋子贱。”齐景公(有悟),从此减少了刑罚。君子说:“仁爱之人的话,好处很多啊!晏子一句话,齐侯就减轻了刑罚。”
郭躬平狱
【原文】郭躬,字仲孙,颍川人也。明法律。有兄弟共杀人者,而罪未有所归。帝以兄不训弟,故报兄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孙章宣诏,误言两报重。尚书奏章矫制,罪当腰斩。帝复召躬问之,躬对:“章应罚金。”帝曰:“章矫诏杀人,何谓罚金?”躬曰:“法令有故误,章传命之谬,于事为误,误者其文则轻。”帝曰:“章与囚同县,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逆诈。’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善!”迁躬廷尉正。(群书治要·后汉书)
【译文】郭躬,字仲孙,颍川郡人。通晓律法。有兄弟两个一起杀了人,但是判谁死罪还没有确定。章帝认为做兄长的不教诲弟弟,所以判兄重罪而减弟弟的死罪。中常侍孙章宣读诏书,错误地说成兄弟俩都应受死罪。尚书上奏指责孙章假传诏令杀人,罪应判腰斩。章帝又召郭躬问此事,郭躬回奏:“孙章应处以罚金。”帝曰:“孙章假传诏令杀人,怎能就只判罚金?”郭躬说:“法令规定有故意杀人和失误杀人,孙章是把诏命传达错了,属于失误,误杀依法律条文应从轻处治。”章帝说:“孙章和囚犯是同县人,怀疑他是故意杀人的。”郭躬说:“《诗经》上说:‘大道好像磨刀石一样平,又像箭头一样直。’《论语》说:‘君子不违法欺诈。’君王应该效法上天,刑律不可以任意解释,使上天好生之德隐晦不明。”章帝说:“说得好!”升迁郭躬为廷尉正。
朱公断案
【原文】梁尝有疑狱,群臣半以为当罪,半以为无罪。梁王曰:“陶之朱叟,以布衣而富侔国,是必有奇智。”乃召朱公而问之。朱公曰:“臣鄙民也,不知当狱。虽然,臣之家有二白璧,其色相如也,其径相如也,其泽相如也,然其价,一者千金,一者五百金。”王曰:“径与色泽皆相如也,一者千金,一者五百金,何也?”朱公曰:“侧而视之,其一者厚倍之,是以千金。”梁王曰:“善!”故狱疑则从去,赏疑则从与,梁国大悦。墙薄亟坏,缯薄亟裂,器薄亟毁,酒薄亟酸。夫薄而可以旷日持久者,殆未有也。故有国畜民施政教也,臣窃以为厚之而可耳。(群书治要·贾子)
【译文】梁国曾经有一件难以判明的案件,群臣中一半人认为有罪,另一半人认为无罪。梁王说:“陶朱公虽然是普通百姓,却富裕得和国家相差无几,此人必然有奇特的智慧。”于是派人请朱公来询问。朱公说:“我是一个普通百姓,不懂得判决案件的事情。尽管如此,我的家中有两块白色的玉璧,色彩一样,尺寸一样,色泽也一样,但两者价格相差悬殊,一块价值千金,一块价值五百金。”梁王问:“两块玉璧尺寸和色泽都一样,为什么一块千金,一块五百金?”朱公回答:“从侧面来看,一块比另一块要厚一倍,所以价值千金。”梁王说:“说得好!”因此梁王判案,凡是罪证不足、有疑问的就免去处罚,凡是立功证据不足、行赏有疑的,则仍予以奖励。梁国百姓大为高兴。正如墙壁太薄了容易毁坏、丝绸太薄了容易破裂、器物太薄了容易打坏、酒味太薄了容易发酸一样,凡是刻薄却能旷日持久的,大概是没有的。所以国家要养活百姓、实施政教,我认为只要宽厚就可以了。
责任编辑:孙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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