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原题:“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
毛泽东一生严于律己,始终保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公仆本色,绝不容腐败,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坚决地惩治腐败。
井冈山治贪。在井冈山,毛泽东及时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并严格执行。1928年5月,红四军28团司务长在宁冈葛田乡买猪,谎称没带钱,就把猪赶走,查实后红四军军委随即召开会议,最终作出给予枪决的决定。在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在宁冈查处了坝上乡苏维埃政府李某伙同秘书贪污公款40块银洋案,又查处了宁冈长溪乡苏维埃政府军事委员、乡赤卫队队长谢某染指关押的土豪女眷案。工农兵政府撤销了他们的职务,公布了他们的丑行并依法予以惩处。
中央苏区惩贪。从1932年初到1934年秋红军长征之前,苏维埃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以肃清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运动。其中,处决谢步升案最为典型。谢步升出身贫苦,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但他生活腐化堕落,欺男霸女,走私贩运物资到白区,以谋取私利。毛泽东闻知案情后,义正言辞地说:“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1933年2月,谢步升被执行枪决。之后,颁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其中规定“凡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处决唐达仁再一次给中央苏区敲响了警钟。唐达仁时任瑞金县财政部会计科长,他利用职权吞蚀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群众退回的公债、谷票等款、变卖公家物件和谷子、隐瞒地主罚款等共34项,合计大洋2000余元,被处以极刑,并给予县苏维埃主席杨世珠警告处分。
处决左祥云再次震惊了中央苏区。当时,为筹建中央政府大礼堂和修建红军烈士纪念塔、公略厅等,设立了“全苏大会工程处”。中央政府总务厅任命左祥云为主任,而左祥云却勾结反动分子,贪污公款246.7元并盗窃公章。左祥云被抓后,中央总务厅的腐败问题暴露无遗,左祥云被执行枪决。除此之外,在中央苏区,毛泽东还严惩了于都县委县政府贪腐窝案,将其中贪腐数额最大的4人依法处决,其余依法严办。
延安时期斩贪。1937年10月发生在延安的“黄克功案件”,是一件惊天大案。黄克功时年26岁,少年参加红军,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身经百战,屡立战功,担任过旅长等职,时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被害人刘茜16岁,早年在国民党统治的太原求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奔赴延安投身革命,先后在抗大和陕北公学学习,期间与黄克功谈过恋爱。后来刘茜发现自己与黄克功在经历、性格、情趣等方面差距较大,决定中断恋爱关系,但黄克功却纠缠不休,并于1937年10月5日傍晚在延河岸边将刘茜枪杀。案发后,黄克功被开除党籍。但要不要对他判处极刑,党内军内有争论。毛泽东断然拒绝了包括林伯渠在内的许多人的说情,他说,共产党必须功过分明,赏罚严明,功不抵过,罪不否功,并于1937年10月10日给雷经天写了424个字的复信。1937年10月11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陕北公学大操场召开公审大会,判处黄克功死刑,立即押往刑场执行枪决。在延安,边区政府对违纪贪污行为处分相当严厉,1943年公布的《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中规定“贪污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肖玉壁也是个老红军,身上有80多处枪伤,时任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但他以功臣自居,不把反贪规定放在眼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大洋3000多块,后来竟把根据地奇缺的粮油卖给国民党部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依法判处死刑。肖玉壁不服,直接写信向毛泽东求情。毛泽东接信后说:“你记得我怎样对待黄克功吧?这次和那次一样。”肖玉壁被处决,陕甘宁边区贪腐之风被刹住,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新中国成立后,杀贪不留情。解放前夕,毛泽东就高瞻远瞩,告诫全党要保持“两个务必”。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向全党发出警告:“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两年之后,出现了刘青山、张子善巨大贪腐案,震惊全国。面对华北局呈送的案情报告,毛泽东痛心疾首,久久不语。周恩来问:“主席的意见呢?”毛泽东思虑良久,突然说出两个字:“死刑。”周恩来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毛泽东毫不犹豫地说:“不准。”1952年2月,经毛泽东亲笔批示,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枪决。处决刘青山、张子善,教育了全党,提高了全党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也形成了以后几十年的风清气正。正如原天津行署副专员李克才所言:“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责任编辑:何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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