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直径15.2厘米,高11厘米,厚1.1厘米。
该墨秦权形,权面一侧为小篆阴识铭文,填金,共100字,内容为“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有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故刻左,使毋疑。”另一侧为时任湖广总督的端方所作后记,阳文楷书十六行,共111字,内容为:“《汉书·律历志》云: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东武刘燕庭所藏重四两之权钱,得今湘平一两八钱,秦一斤应合今七两二钱。此权重湘平五十四斤,适合四钧,权之重所谓石权也。所得权二十余品,当以此为第一。光绪癸卯十月,浭阳端方后记”,后钤小印“匋斋”。
责任编辑:何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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