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黎司法所近年来一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调解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四心”。
一是耐心。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宣传法律、政策、说服教育、法官释明权、要有耐心,做到百讲不烦、百问不厌,以耐心说服人。
二是诚心。帮助当事人排忧解难、化解纠纷有诚心,真心真意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排除难题,化解矛盾,案结事了,让老百姓感觉到你诚心诚意的为他办事。
三是恒心。平息纠纷、化解矛盾有恒心,调解纠纷持之以恒,善始善终。
四是公心。评判是非责任有公心,调解案件的过程中在坚持耐心、诚心、恒心的基础上,仔细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始终不要忘记自己为民服务的宗旨,处理任何纠纷一定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在调解纠纷时,本着“四心”原则,对于当事人合情合理的意思表示要充分予以考虑,不怕麻烦不怕琐碎,真心诚意调解纠纷,这样我们才能把每一起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调处,最大限度的减少不稳定因素。2020年以来南黎司法所调解各类纠纷共计20余件,每一件都让双方当事人感到满意。
撰稿: 谢银平
责任编辑:滕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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