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即国庆节首个工作日的下午,相南司法所受相山区司法局的委托,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适用社区矫正的可行性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去年夏天某日凌晨许,在我市区国购广场一饭店门口,几个青年扭打一团,因受害者赵某及时报警使事态得以控制。此起治安案件调查的情况是受害人赵某在犯罪嫌疑人开设的饭店里消费,因结账时未享受会员打折待遇与饭店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赵某与胡某发生谩骂进而互殴,后“两胡一朱”三名嫌疑人结伙对赵某实施殴打,致使赵某受伤,经我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谅解协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然而,令人唏嘘的是该案的导火索:五块钱引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这起涉嫌故意伤害罪开展了审前社区矫正影响评估工作,经过入户走访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两胡”是亲兄弟,是该饭店的主要负责人,其父母在外地打工,胡哥老婆无业且待产,刚贷款首付一小套安居房;胡弟未婚,因案发之因,也把准备买婚房的十二万赔了进去;再看犯罪嫌疑人小朱从乡镇来此饭店做小工,也盲目地被裹挟涉嫌!司法所在问话笔录中工作中作一详细记录。最后在谈话交流中感受到他们后悔莫及,后悔当初的莽撞、盲目、不冷静......总之,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动手打人,痛定思痛、无限忏悔......
我所以此鲜活案例,警示教育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及辖区居民,有矛盾有纠纷要找法,唯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才是解决矛盾问题的根本出路。
(撰稿:相南司法所 张洁)
责任编辑:孙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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