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有的党组织不敢较真逗硬,存在等待观望情绪,在责任追究上力度偏软、流于形式,对已经查处的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该追责的不追责,导致责任追究走了过场;有的单位把对违纪当事人的处理等同于问责追究情形;有的单位把行政问责等同于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责任追究;还有的单位对已经开展的责任追究情况不愿通报、不敢曝光,使震慑效果打了折扣。”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讲的是刚性,是公平性,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样是对违纪当事人的处理,处理方式与力度尽各有不同,不尽让人有些匪夷所思。“制度是硬约束不是橡皮筋”,执行制度不能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制度的执行者是人,是人就有亲人,就有朋友,“人情”在很大程度上牵绊着执行者,使得他们无法“不顾情面”,做到“铁面无私”。除开亲朋好友,可能还有一些特殊人也影响着制度执行的力度,因为某种关系让执行者“下不了手”、“无法下手”。可制度不是一把富有弹性的“尺子”,不能因人而异,丈量出不同的结果。
制度规定的是事,针对的是人,是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些人以“情节轻微”“没有触碰红线”而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殊不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今日的放任,或许导致日后铸成大错。制度不是一把富有弹性的“尺子”,不能因事而异,丈量出完全不同的结果。
制度是任何一个组织得以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节制人行为的一把尺子,执行制度时切不可让这把尺子富有弹性,要一量到底,方能丈量出公平与公正。
责任编辑:何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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